蔡甸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教育总支、各中小学、区直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档案管理,根据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和《湖北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已于2006年5月26日用蔡档〔2006〕3号文转发至各校)的精神,区教育局统一制订了蔡甸区中小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,现印发给你们,望严格按此要求整理档案。教育局将于2010年11月组织专班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。届时,由各教育总支推荐一所(蔡甸街2所,区直单位由局指定1所)学校参加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予以通报。
今后每年采取同样的方式对未验收的学校逐一进行验收。
附:《蔡甸区中小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》
蔡甸区中小学文件材料.doc
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